家庭备药虽然品种少、数量少,但也应避免贮存时间过久和变质失效。一般来说,买回来的药品应该储存在干燥、清洁、避光、阴凉的地方。应该常检查药品有效期,超过效期的药品绝对不能再用。内服药与外用药要分开,成人的药和儿童的药应标示清楚 。
儿童的体重没有达到成人水平,神经系统、内分泌系统及许多脏器发育尚不完善,肾、肝脏的解毒排毒功能也不健全,因此孩子用药具有特殊性。
不少对症治疗的药物如退热药、镇痛药等,只需给一次药就可奏效。但也有一些药物为了达到治疗目的,常常连续给药达一定次数和时间,这一过程叫做“疗程”。
有些患者吃药随便,认为多吃几次或少吃几次无所谓,其实这样做不但会影响药物的效果,而且还可能给人体带来损害。药品的用量直接关系到血液中药物的浓度,而达到一定的浓度是药物发挥药效的必要条件。剂量太小,达不到治疗目的。剂量太大,不一定能增加相应的药物疗效,相反会加重药品的不良反应,甚至引起中毒。
所谓“有效期”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保持质量的期限,通常药品标签上注明有效期的年月,就是指可使用到所标明月份的前一月。如有效期为2008年11月,就是指有效期到2008年10月31日为止。也有的从药的生产日期算起,在标签上先打印批号:一般为6位,前两位表示年份中间两位表示月份最后两位表示日期,然后注明“有效期”以便按批号进行推算。如批号为081210有效期为一年,就表示有效期到2009年12月10日以前。